兗州區公安局昨日受訪時稱,該網友發帖時除“孬種”外,還有更多“難聽的內容。”儘管如此,@兗州公安昨日22時37分還是發佈消息,稱決定撤銷拘留曹某的行政處罰決定,向其賠禮道歉,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。(5月15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近兩天來,兗州網友發帖罵交警“孬種”後被行政拘留一事在網絡上鬧得是沸沸揚揚,已經引來網民一致聲討。事實上,兗州公安以“侮辱”罪名拘捕發帖網友確實不妥,因為“侮辱”從法理上來看是針對個人的,而不是“警察”這一群體。兗州警方這一做法,已經涉嫌濫用職權。
  如今兗州公安撤銷該行政處罰決定,向當事人賠禮道歉,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,這一點值得我們肯定。最起碼從知錯就改這個角度來看,其沒有迴避錯誤,沒有推諉責任,就很值得一些單位學習。只是其先前拘留5天尚未給出明確說法,如今決定道歉又沒有絲毫解釋,仍讓人有種雲里霧裡感覺,很容易就會往“領導拍腦袋拘留,拍腦袋撤銷”上想。
  這是因為,還在拘捕事件發酵之時,兗州公安相關負責人就曾信誓旦旦地表示,經瞭解並對現場執法交警進行了詢問和調查,確認交警執法環節“沒有問題”。如今沒過多久,這“沒有問題”的執法就被撤銷,兗州公安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,談何讓人心服口服?
  更何況其在微博里還限制評論,更加讓人目瞪口獃。因為權力失去監督就會滋生腐敗,公權力接受監督本就無所厚非,否則很容易就會滋生權力濫用。拘留網友之事正是因為有著輿論監督,才一步步發酵,得到了較為理性的解決。如今兗州公安微博卻限制評論,在體現出對輿論監督不尊重的同時,也讓人看到了其實實在在的“膽怯”。
  其實,要道歉就不妨原原本本地還原事情來龍去脈,真誠地向網民承認錯誤,接受網民監督,相信民眾也會予以原諒。這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做法,不僅達不到效果,反而還會引來民眾質疑,到頭來陷入更為不利的境地。說輕了這是兗州公安做法有問題,說重了簡直就是在拿政府公信力當兒戲。(楊飛)  (原標題:別因道歉傷害政府公信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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